“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颁发,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赣州市文化馆罗旋文、胡景环2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和曾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罗晓航,一共3位同志获此殊荣。
罗旋文,1930年8月生,研究馆员,1949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从赣州市群众艺术馆(现赣州市文化馆)离休。
胡景环,1932年9月生,1949年5月参加工作,馆员,1988年4月从赣州市群众艺术馆(现赣州市文化馆)离休。
罗晓航,1954年11月生,研究馆员,2000年4月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2014年11月从赣州市群众艺术馆(现赣州市文化馆)退休。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纪念章
纪念章的外包装是一个深棕色的木盒,上面有金色的纪念章图案,同时有“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等烫金大字,里面是一个精致的暗红色木盒,木盒内的纪念章金光灿灿,为铜胎镀金材质,通径为50毫米,主要元素为五星、“70”飘带、团锦结、如意祥云和光芒,主色调为红色和金色。核心部分为五星,代表国家荣誉。“70”飘带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奋斗历程。团锦结环绕在五星和“70”飘带周围,寓意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章体外环以如意祥云、光芒构成,象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表达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日,礼赞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辉煌成就,以及在70年辉煌奋斗成就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坚定决心。
据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给下述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