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赣州市县两级文化馆在市文广新旅局的组织指导下,严格对照评估标准,认真自评自查,查漏补缺,提质提效。12月2-15日,全市19个文化馆顺利接受了省厅、市局的检查。
12月2-4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副处长涂安宁、原省群众艺术馆馆长徐安祥、省文化馆副馆长毛健、省文化馆办公室副主任邓建国组成的评估小组一行莅临我市开展实地评估工作,抽查赣州市文化馆、崇义县、龙南市、定南县、兴国县、寻乌县、石城县等。
赣州市文化馆
崇义县文化馆
龙南市文化馆
定南县文化馆
兴国县文化馆
寻乌县文化馆
12月8-14日,由市局领导带队,抽调机关、市、县文化馆业务骨干,组成了2个评估工作组,对未抽查到的县级文化馆逐一进行指导、核评,对文化馆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审核,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
第一组组长:张伟,成员:钟玉林、肖凡、李欣,检查县馆:信丰县、全南县、宁都县、安远县、会昌县、瑞金市。
第二组组长:彭玲,成员:辛妞、康诗俊、汪子涵,检查县馆:章贡区、赣县区、南康区、于都县、上犹县、大余县。
信丰县文化馆
全南县文化馆
宁都县文化馆
安远县文化馆
会昌县文化馆
瑞金市文化馆
章贡区文化馆
赣县区文化馆
南康区文化馆
于都县文化馆
上犹县文化馆
大余县文化馆
12月15日,召开全市评估定级工作评议会,综合考量19个市、县文化馆的必备条件、业务建设、服务效能、保障条件、改革创新、表彰奖励等,提出了我市文化馆评估定级的建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全市文化馆积极迎评,总体建设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取得了“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的成效。
撰稿:康诗俊
编辑:汪子涵
审核:肖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