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丰富赣州市文化馆新馆文化惠民活动,赣州市文化馆拟在新馆一楼文化驿站(101.5㎡)引进茶艺、古琴、插花、手工艺制作等文化艺术活动,现向社会公开招募进驻机构(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赣州市文化馆(新馆)位于赣州市综合文化艺术中心,总建筑面积8600余平方米,是一座综合性、现代化公共文化馆,将成为赣州的又一文化地标。为满足群众多元化、创新化、特色化的空间环境需求,赣州市文化馆(新馆)拟在一层次入口进门左边位置设置文化驿站,我馆将采购基本家具、柜子以及电力设施,如有需要,装修前可以根据经营者要求微调。
初定6月中旬对外试运营。
二、招募条件
1.法定负责人不得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或犯罪记录;
2.有文化服务热忱,愿意投身公益性文化事业;
3.定期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包括展览展示、沙龙讲座、培训授课、交流演出等(无特殊情况,需每日开放);
4.有一定设计能力的优先。
三、相关权利和义务
1.市文化馆免费提供场所用于入驻机构(单位)打造品牌形象、产品宣传。在已完成基础装修的情况下,空间布置方案(摆件、画作等)原则上须由市文化馆认定同意,费用由入驻机构(单位)自行承担。装饰不得破坏原有建筑的主体结构;
2.入驻机构(单位)接受文化馆的统一管理与业务指导,一般情况下一次性签订一年的合作协议,但根据机构(单位)装修经费投入情况可适当延长;
3.入驻机构(单位)需与市文化馆进行充分沟通,每周开展相关公益文化活动一次,文化馆使用场馆时,入驻机构(单位)应无条件提供配合;
4.合作期内不得将场馆私自转让或开展其他任何与艺术门类不相符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场所内开展盈利性商业活动,尤其不得带有会所性质;
5.因入驻机构(单位)不服从文化馆的监督管理,或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文化馆有权力无条件解除合同,原装修不得拆除,经费不补偿;
6.合同到期后,入驻机构(单位)无条件退出,原装修不得拆除。
四、招募形式
1.由市文化馆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募公告;
2.由机构(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装饰和使用方案,市文化馆组织专家论证小组对方案进行论证筛选,最终择优选出合适项目与机构(单位)入驻。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
即日起面向社会接受咨询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8日。
【联系人】
高静
【联系电话】
0797—8210203
【联系地址】
赣州市文化馆(老馆)
二楼艺术普及部
(赣州市红旗大道80号)
赣州市文化馆
2022年6月1日